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对拟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市卫健委医政药政科,联系电话:0792-8323281。
1.设置单位(人):九江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拟登记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
3.拟登记医疗机构名称:九江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4.拟登记医疗机构选址:九江市濂溪区212省道与S27绕城高速出口东北150米(马祖山)
5.拟登记医疗机构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登记医疗机构床位(牙椅):500张(0张)
7.拟登记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登记医疗机构诊疗科目:01预防保健科、03内科、04外科、07儿科、13皮肤科、16传染科、17结核病科、20急诊医学科、26麻醉科、30医学检验科、31病理科、32医学影像科、50中医科。
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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