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22〕5号)规定,经九江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通过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市卫健委人事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详实,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792-8323277。
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二号楼D527室(市卫健委人事科)。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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