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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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特点和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通过委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95条,“九江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2条;主动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复文13,获评2022-2023年度市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举措和成效、医疗水平提升、医疗人才培养、健康九江建设等社会热点,通过专家解读、负责人解读、新闻发布会、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权威解读,增强政策信息可读性,积极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热点问题,助力群众就医体验持续改善。三是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持续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重点,围绕巩固国卫、医疗机构名录、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医改工作、医政管理、两改善两提升等重点工作方面,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不断提高答复质量和满意度2023共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皆按时办结答复,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先审后发,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责任到人,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定期对网站发布内容开展全方位检查,坚决防止因发布信息内容失真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况发生。

(四)平台建设市卫健委门户网站顺利完成IPv6升级改造,并与第三方公司合作,对官网进行了优化升级,删除了部分长期不更新的栏目,突出重点亮点。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的管理维护,根据网站栏目特点,最大限度保证各个栏目及时、准确更新。积极融合“九江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和“健康九江”抖音号,及时发布卫健行业政策和动态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宣传先进典型,全面打造多元化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重要工作,委办公室明确专人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实时跟进推动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对网站和平台内容保障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各科室及市直卫生健康单位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提出明确要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和自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4

0

35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3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亟待整改提高,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质量和力度还不够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内容还不够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程度不够。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委将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完善公开制度,细化工作措施,优化网站栏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提升业务水平。选强配齐人员力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公开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创新工作形式。不断探索政务公开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市民服务中心主楼D511,邮编:332099,电话:0792-822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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