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九江市为重点人群开展结直肠癌筛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6-04-30 13:14 来源:本网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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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6-04-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323
  • 责任部门: 工单运维组


为办好“为重点人群开展结直肠癌筛查”民生实事,规范全市结直肠癌筛查工作组织实施,推动结直肠癌早诊早治,切实提升群众健康保障水平,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九江市医疗保障局、九江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九江市为重点人群开展结直肠癌筛查实施方案》(九卫医字〔2026〕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Q1:该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A1:结直肠癌是我国高发的消化道恶性肿瘤,疾病早期症状隐匿,多数患者确诊时已进展至中晚期,治疗难度大、预后效果差,给患者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疾病负担。开展人群层面的结直肠癌筛查,是实现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核心手段,能够有效降低病死率、提升患者生存质量。为落实我市“为重点人群开展结直肠癌筛查”民生实事工作部署,规范筛查全流程管理、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保障项目落地见效,结合我市人口规模与医疗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Q2:本次筛查工作的核心目标是什么?

A2:以推动结直肠癌早诊早治、降低患者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为核心目标,量化明确阶段性任务:到2026年10月底,全市完成结直肠癌初筛人数达9.1万人;按初筛阳性率20%测算,实现结直肠癌高风险人群结肠镜检查依从率>35%,参与结肠镜检查人数达6500人。

Q3:本次筛查主要涵盖哪些服务内容?

A3:本次筛查采用序贯式筛查策略,以联合危险因素评估问卷调查+免疫法粪便潜血检测为初筛手段,以无痛结肠镜检查为精筛方法,全程涵盖8项服务内容:

1.宣传发动:通过媒体宣传、基层医疗机构动员等方式,普及结直肠癌防治知识,提升居民知晓率与筛查参与意愿。

2.知情同意:向目标人群充分告知筛查目的、意义及参与利弊,在自愿原则下签署知情同意书。

3.问卷调查:统一使用《江西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风险评估问卷》,开展患病风险评估。

4.粪便潜血试验:为目标人群提供2次免疫法粪便潜血检测,2次检测间隔不少于1周,结果统一录入省级信息管理平台。

5.风险评估:结合问卷与潜血检测结果综合判定:问卷高风险或任一次潜血阳性,判定为初筛阳性(高风险人群);问卷非高风险且两次潜血均为阴性,判定为初筛阴性。

6.结果告知:初筛机构及时向参与者发放《初筛结果告知书》,明确风险等级及后续诊疗建议。

7.临床精筛:为初筛阳性人群提供定点医院预约引导,完成无痛结肠镜检查及指示性病理活检。

8.随访管理:对筛查发现的结直肠癌、腺瘤、炎症性肠病伴高级别上皮内瘤变患者开展专项随访,指导规范诊疗与定期复查。

本次筛查服务对象为九江市范围内40—65周岁户籍人口及常住非户籍人口。

Q4:如何确保筛查项目落地见效?

A4:建立“分阶段推进+清单化落实”的工作机制,按时间节点压茬推进:

1.筹备阶段(2026年1—2月):市级制定实施细则,县级明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风险评估机构与筛查定点医院,完成筛查技术培训,统一技术标准与工作流程。

2.实施阶段(2026年3—9月):各地全面组织目标人群开展初筛,引导高风险人群完成结肠镜检查;市级同步开展质控督导,及时督促整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3.总结阶段(2026年10月):通过日常调度、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掌握工作进展,系统开展项目工作总结,同步开展社会效益与卫生经济学评估。各地各单位对照任务清单细化责任,确保各项筛查任务按期完成。

Q5:项目有哪些保障措施?

A5:从组织、资金、服务协同三方面强化保障:

1.组织保障: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统筹,医保、民政、财政部门按职责协同推进;明确市、县两级项目管理机构、技术指导单位与实施机构,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

2.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一般县(市、区)按3:7分担,西部政策延伸县按4:6分担;市县两级内部按2:8比例分担。各级财政按年度筛查计划预拨资金,最终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3.服务保障:坚持多病同防、多病共筛共治,统筹资源做好筛查异常人群的后续诊疗衔接;医保部门按规定落实结直肠癌患者医保待遇,民政部门做好困难对象医疗救助衔接;深化科普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与认可度。

Q6:如何监督项目规范实施与工作质量?

A6:建立“质量控制+动态督导+考核约束”的监督机制:一是明确刚性质控指标,要求工作人员培训合格率、问卷调查与粪便潜血检测计划完成率及审核率、结肠镜检查任务完成率、计划及时完成率均达到100%,数据录入错误率低于5%,主动随访率不低于80%。二是市级卫生健康委适时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质控及监测评价,科学制定结算标准,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三是将项目落实情况纳入相关工作考核,通过日常调度、实地调研等方式动态掌握各地进展,保障筛查工作规范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