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2-01 11:48
九卫人字〔2023〕31号
关于印发《九江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培养“鸿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委,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现代化建设水平,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经研究,现将《九江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培养“鸿雁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九江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培养“鸿雁计划”实施方案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九江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培养“鸿雁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现代化建设水平,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特制定九江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培养“鸿雁计划”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人才强卫、科技兴医”发展理念,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的,立足当前全市医疗卫生技术能力实际,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技能,加强学科建设,营造学知识、练本领、强技术、夯基础的浓厚氛围,培养和建设一支医德高尚、医术精良、素质过硬的现代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
市直10家医疗卫生单位: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马祖山医院、九江学院附属医院、九江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九江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工作目标
全面补齐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能力建设短板,通过三年时间,培养一批重点学科带头人、业务技术骨干、卫生管理人才,打造一批医学重点专科,提升我市大病救治和急难危重症诊疗能力,做到“大病不出市”。建立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与国内知名医疗卫生机构之间长效对口协作机制,带动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四、培养方式
市直10家医疗卫生单位分别主动与国内知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联系对接,建立人才培养协作机制,定期按计划输送人才到对接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培训。
五、人员选派
(一)总体规划。培训分重点学科带头人、业务技术骨干、卫生管理人才三类。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自身优势特点,拟定重点学科发展规划,输送培养一批重点学科带头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共培养总人数50人以上;业务技术骨干培养实现个医疗卫生单位主要业务科室全覆盖,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共培养总人数300人以上;医疗卫生管理人才,各单位按照实际需求选派,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共培养总人数30人以上。
(二)人选条件。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1.重点学科带头人。(1)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10年以上。(2)具备正高职称的,原则上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优先);具备副高职称的,原则上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优先)。(3)本单位学术学科带头人或学科骨干,在全市本专业领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有较好的临床、科研、教学、组织管理能力。(4)无重大医疗事故、无工作差错、无不良医疗行为。2.业务技术骨干。(1)具备医师及以上职称,原则上年龄45周岁以下。(2)本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或业务技术骨干,有较好的临床、科研、教学、组织管理能力。(3)无重大医疗事故、无工作差错、无不良医疗行为。3.医疗卫生管理人才。(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行政科室负责人。(3)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六、培养时间
原则上培训时间为3-6月。
七、培养内容
(一)重点学科带头人。以强化重点学科专业发展为导向,填补我市医疗卫生技术空白,增强专科诊疗、科研、教学能力和学术地位为目标,全面加强学科前沿理论、学科进展、先进诊疗手段和关键技术的学习实践。
(二)业务技术骨干。以提高本专业本领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目标,熟练掌握在国内知名医疗卫生机构学到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并应用到临床实践中,具有独当一面的综合素质能力,能带领整个科室推广运用好新技术开展医疗卫生工作,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创新性发展。
(三)医疗卫生管理人才。以促进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职业化为导向,以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重点加强对新形势下单位绩效管理、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现代医院质量管理与评价、专科建设、公共卫生建设、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先进经验的学习实践。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完善人才培养工作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根据市级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落实落细培训工作任务和目标,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做好与协作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对接,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拟定协作医疗卫生机构,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二)落实待遇保障。市卫健委设立“鸿雁计划”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对各单位外出培训人员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予以资金补助,每年根据各单位人才培养计划任务数(具体见附件)预拨补助资金,年终进行考核验收。各单位要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培训人员待遇保障,原则上培训期间绩效工资不低于原岗位平均绩效,同时做好培训人员食、宿、交通等服务保障,确保学员在脱产培训期间收入待遇不减。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培训人员的跟踪管理,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在培训学员中明确负责人,压实管理责任,确保培训工作遵章有序。市卫健委将对各单位开展培训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定期对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进行跟踪督导,及时纠治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结果运用。各单位要按照选送目的,精准使用培训回归人员,确保人尽其才、发挥作用、提升效果。要配套给予人才开展新技术、新诊疗的发展平台,积极支持保障创新技术的运用,真正带动单位重点学科、特色专科的发展。计划推进成果、人才培养成效等方面将列入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年终综合考核及市直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县(市、区)可根据自身实际参照制定实施方案。
附件: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培养任务分配计划表
附件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培养任务分配计划表
|
单位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
|
合计 |
医疗卫生管理人才培养数 |
重点学科带头人培养数 |
业务技术骨干培养数 |
合计 |
医疗卫生管理人才培养数 |
重点学科带头人培养数 |
业务技术骨干培养数 |
合计 |
医疗卫生管理人才培养数 |
重点学科带头人培养数 |
业务技术骨干培养数 | |
|
市第一人民医院 |
21 |
2 |
3 |
16 |
23 |
3 |
4 |
16 |
22 |
2 |
4 |
16 |
|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
20 |
2 |
3 |
15 |
20 |
2 |
3 |
15 |
19 |
1 |
3 |
15 |
|
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公共中心) |
16 |
1 |
2 |
13 |
16 |
1 |
2 |
13 |
17 |
1 |
2 |
14 |
|
市第五人民医院 |
13 |
1 |
2 |
10 |
13 |
1 |
2 |
10 |
13 |
1 |
2 |
10 |
|
市中医医院 |
16 |
1 |
2 |
13 |
16 |
1 |
2 |
13 |
17 |
1 |
2 |
14 |
|
市妇幼保健院 |
17 |
1 |
2 |
14 |
16 |
1 |
2 |
13 |
16 |
1 |
2 |
13 |
|
九江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11 |
1 |
1 |
9 |
10 |
1 |
1 |
8 |
10 |
1 |
1 |
8 |
|
九江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
6 |
1 |
1 |
4 |
6 |
1 |
1 |
4 |
6 |
1 |
1 |
4 |
|
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 |
10 |
1 |
1 |
8 |
10 |
1 |
1 |
8 |
10 |
1 |
1 |
8 |
|
总计 |
130 |
11 |
17 |
102 |
130 |
12 |
18 |
100 |
130 |
10 |
18 |
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