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规范性文件

来源: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5-2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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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九江市新生儿安全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九卫妇幼字〔2023〕3号九江市卫健委关于印发九江市新生儿安全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修水县卫生健康委,市妇幼保健院

为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推进新生儿安全提升行动实施,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下,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将江西省纳入第二周期新生儿安全项目地,推广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省卫健委妇幼处确定了5家项目试点单位,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修水县妇幼保健院确定为省第二周期新生儿安全项目试点单位。依据《江西省新生儿安全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5年)》,并结合实际,我委制定了《九江市新生儿安全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九江市新生儿安全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5年)


2023529



九江市新生儿安全项目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一、项目背景

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石,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基础。保障新生儿安全是儿童健康服务的重要任务。新生儿安全项目推广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强调以新生儿健康需求为中心,改善分娩时和新生儿生命早期保健服务,强化服务质量。第一周期项目经验表明,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可有效满足项目地区新生儿健康需求,顺应妇幼健康事业由“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的时代要求,具有良好的实践性和可持续性。为认真落实省级新生儿安全项目试点,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以新生儿健康需求为中心,推广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提升核心措施覆盖率,降低疾病发生风险,改善新生儿生存质量,在生命起点为儿童全面发展打下良好健康基础。

(二)具体目标

1.项目医疗保健机构阴道分娩新生儿(胎龄>34周或出生体重>2000g,且生命体征平稳的新生儿)出生后立即并持续母婴皮肤接触至少90分钟的比例达到80%以上;

2.项目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延迟脐带结扎的比例达到80%以上;

3.项目医疗保健机构产妇早开奶并纯母乳喂养的比例达到80%以上;

4.项目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肌肉注射维生素K1的比例达到80%以上;

5.项目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得到正确眼部护理的比例达到80%以上;

6.项目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复苏抢救成功率达到90%以上;

7.项目医疗保健机构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儿(胎龄≤34周或出生体重≤2000g的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生命体征平稳)袋鼠式护理的比例逐步提高,新生儿健康结局明显改善。

三、项目周期

202212-202512月。

四、项目机构

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修水县妇幼保健院为项目试点机构。

五、项目内容与活动

(一)开展技能培训。通过逐级培训的方式加强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师资队伍建设,在项目试点单位普遍开展人员培训。市级师资接受省级师资培训和评估,县级师资接受市级师资培训和评估,分别负责在本机构和全辖区范围内开展培训。依托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中心在线培训与考试平台(https://mchtraweb.chinawch.org.cn)和我市2家试点机构,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短期培训和中长期进修。将接受培训医护人员比例和开展7项干预措施的医疗保健机构比例纳入项目评估,不断提升医疗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能力。

(二)加强机构建设。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修水县妇幼保健院要依据服务指南、质量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供政策保障,成立由分管院长为组长,产科、新生儿科、院感科、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信息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核心措施落实。针对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持续改善房屋结构和空间布局,配齐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流程,为开展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提供软硬件保障。

(三)提供优质服务。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修水县妇幼保健院要以新生儿健康为中心,增强院内产儿科协作,推进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新生儿保健、出院后儿童保健有机衔接,实施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落实核心措施,提供连续的、全程的保健服务。重点包括:加强孕期和围产期健康教育,使孕产妇了解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的重要性和基础知识;做好分娩前人员和物品准备,每个分娩单元均设置新生儿复苏区域,配备辐射保暖台及新生儿复苏设备;分娩时严格遵循操作流程和技术要点,新生儿出生后立即和彻底擦干,即刻母婴皮肤接触并持续至少90分钟,等待脐带搏动停止后结扎脐带,皮肤接触过程中严密观察母亲和新生儿的生命体征及觅乳征象,指导完成第一次母乳喂养;分娩后做好眼部护理、维生素K 1 注射、健康检查、疫苗接种等保健服务;出院前进行母乳喂养宣教、出院前评估、危险征象识别和家庭育儿指导等。针对早产或低体重新生儿实施袋鼠式护理。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实施情况评估指标详见附件1

六、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初步试点阶段(202212-20249月)

1.202212-20234月,参加国家项目启动会,接受项目模型、材料。

2.20234-20248月,参加省级师资培训,开展市级和县级师资培训,组织试点机构人员接受短期培训和中长期进修,提升医务人员专业技能。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修水县妇幼保健院要制订工作制度,完善设施设备,配齐专业人员,为开展服务提供软硬件保障,规范实施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

(二)扩大推广阶段(20249-20258月)

在省卫健委扩大推广阶段,我市将根据实际,推荐部分设有产科的医疗保健机构作为项目推广单位,实施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9-12月)

开展终期评估,总结项目产出和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七、项目组织管理

(一)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开展项目督导,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项目经验总结和推广。

(二)市妇幼保健院承担项目业务管理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开展市级、县级师资培训,定期开展督导和质量控制工作。

(三)项目试点机构制定项目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和服务流程,配齐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为实施好项目提供软硬件保障。

八、项目经费使用与支付

(一)经费使用范围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活动:

1.市、县级师资培训和2家试点机构(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修水县妇幼保健院)的人员培训;

2.2家试点机构院内质量控制;

3.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工作督导、质量控制和经验交流推广;

4.扩大推广阶段的逐级培训及工作督导、质量控制和经验交流推广等活动。

实际拨付经费根据培训项目机构数和医务人员数进行测算。

(二)经费拨付方式

项目经费实行后报账制。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修水县妇幼保健院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按照年度活动实施情况向市妇幼保健院报送决算,由九江市妇幼保健院汇总决算报省妇幼保健院,经省卫健委审核批准后报国家疾控中心妇幼中心。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批后以省为单位拨付经费至省妇幼保健院,省妇幼保健院将项目经费分别拨付至项目试点单位(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修水县妇幼保健院)。

(三)加强项目经费管理

各项目单位应严格财务管理规章和制度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保障经费安全。

九、项目监测评估

接受省妇幼保健院对九江市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年度监测和评估,按要求定期向省妇幼保健院报送相关项目数据,确保数据报送质量和项目实施效果。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指导项目管理办公室和试点单位加强监测评估,开展逐级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加强推广。

附件

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实施情况

评估指标及定义

维度

指标

定义

服务

覆盖

1.出生后立即母婴皮肤接触并持续至少90分钟的新生儿比例

2.延迟脐带结扎和正确护理比例

3.新生儿复苏成功比例

4.新生儿眼部护理比例

5.新生儿肌肉注射维生素K1比例

6.新生儿1小时内早开奶比例

7.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儿袋鼠式护理比例

某机构或某地区当年接受某种干预措施的新生儿数/某机构或某地区当年自然分娩活产总数×100%

健康

结局

1.新生儿死亡率

2.新生儿窒息发生率

3.新生儿眼部感染发生率

4.新生儿脐部感染发生率

5.新生儿NICU转诊率

1.某机构或某地区当年死亡新生儿数/某机构或某地区当年活产数×1000%

2.某机构或某地区当年罹患某种新生儿疾病的例数/某机构或某地区当年活产数×100%

3.某机构或某地区当年本院出生新生儿因病转至NICU的例数/本院出生的活产数×100%

知识

行为

1.新生儿出院前纯母乳喂养率

2.孕产妇对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知识的知晓率

1.某机构或某地区当年出院前纯母乳喂养新生儿数/本院出生的活产数×100%

2.某机构或某地区回答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知识正确的人数/抽样调查孕产妇总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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