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卫人字〔2025〕14号 关于印发《九江市市直公立医院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03 10:28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卫人字〔2025〕14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12-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022
- 责任部门: 中国九江网
关于印发《九江市市直公立医院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公立医院:
按照《九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的实施办法(试行)》(九才字〔2024〕5号)要求培养造就一批优秀青年医学人才,结合实际,制定《九江市市直公立医院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按要求落实。
附件:九江市市直公立医院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
2025年12月3日
附件
九江市市直公立医院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九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的实施办法(试行)》(九才字〔2024〕5号)要求,重点支持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医学人才,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计划
紧紧围绕市直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学科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快青年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每年从市直公立医院评选不超过10名优秀青年医学人才进行重点培养。
二、评选条件
培养对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医德修养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临床诊疗或实践能力,承担本学科的医疗、科研、教学工作;
(三)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及以下;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工作差错,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同时培养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或SCI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近五年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市厅级以上课题至少1 项,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三)近五年实际工作能力突出,在本专业疾病的预防控制、诊断和治疗中做出了较大贡献,业务技术和专业能力得到社会和同行公认。
三、评选程序
(一)对象推荐
每年由市直公立医院择优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填报《市直公立医院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对象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市直公立医院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已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
(二)对象选拔
市卫健委人事科对被推荐人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产生候选人选,经市卫健委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确定入选对象。
四、培养支持
1.培养周期为2年,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给予用人单位培养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培养对象开展相应的科研课题研究和专业能力提升等方面。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2.各用人单位要搭建培养平台,指定专家导师指导培养对象制定培养计划,支持培养对象参加本学科专业团队,为培养对象提供更多专业能力提升机会,支持培养对象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和科技奖励。
五、管理和考核
1.用人单位是培养工作的主体,负责本单位青年骨干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和考核,对培养对象实施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考核结果报市卫健委备案。
2.对于考核优秀的培养对象作为省、市级人才培养工程的优先推荐对象。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弄虚作假的予以取消培养对象资格,并退回培养补助资金。
3.补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因根据规定的使用范围资助安排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4.市直公立医院要结合本单位重点专科学科实际,建立健全青年医学人才队伍后备库,及时将具有发展潜质的青年医学人才纳入后备库中。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对象均从市直公立医院青年医学人才队伍后备库中选拔推荐。
附件:1.市直公立医院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对象推荐审批表
2. 市直公立医院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1
市直公立医院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对象推荐审批表
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
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
XXXX年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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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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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毕业院校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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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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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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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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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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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从本科填起,按时间倒序排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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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学历 |
学位 |
院校 |
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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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兼职请注明,按时间倒序排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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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单位 |
职务 |
从事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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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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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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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核心期刊论文发表(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作者)(按重要性顺序填写,不超过10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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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期)号 |
论文题目 |
期刊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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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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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出版著作或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按重要性顺序填写,不超过10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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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著作名称 |
出版社名称 |
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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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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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市级以上课题(项目)有关情况(按重要性顺序填写,不超过10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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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 |
课题(项目)名称 |
主管部门 |
承担主要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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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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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在疾病预防、诊断或诊疗或其他业务工作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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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进展简要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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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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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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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承诺书 在此次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对象申报中,本人郑重承诺: 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没有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和其他诚信要求的行为。如若违反,愿承担所有责任。 申报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四、单位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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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荐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对申报单位学科带动、科研水平提升、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作用,限4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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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及本单位具体规划的保障措施(包括工作条件、经费投入、后勤保障,限2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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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人有关信息属实,近五年来未存在违法违纪情形,本单位承诺给予上述支持,特推荐其申报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对象。 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五、市卫健委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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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确定为市直公立医院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对象。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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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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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效身份证件 |
提供单位盖章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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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
需提供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截图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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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职称证书 |
提供单位盖章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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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个人业绩相关佐证材料 |
含论文、课题、论著等业绩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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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党风廉政意见 |
按干部管理权限,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
附件2
市直公立医院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单位(盖章): 推荐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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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推荐排序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从事专业 |
学历/学位 |
职务/职称 |
备注 |